到时候,她完全可以将这功劳往自己的身上揽!
就说是自己用另外一种比较极端的方式,杀了了念长歌!
并且还尸骨无存。
到时候,嘿嘿,太子那一百万两银子?
还不是手到擒来!
如今这讹钱的事情已经想妥了。
就剩下要救出念子逸母亲的事情了!
“呼!”阮浮笙重重的呼了一大口气,颇感头疼。
就在这个时候,一个农户牵着一条狗,跌跌撞撞的往集市走来。
那狗的头都已经被打歪了,浑身上下都是血,那农户也不好受,手臂上几乎掉了一块肉。
阮浮笙好奇的询问道。
“大叔,您这是怎么了?这狗咬人了吗?”
“哎!”那大叔说起来,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,“姑娘,你还是站远点儿吧,别问了,这狗疯得很,到处乱咬人,已经闯了许多祸端,现在连我这个主人都不认了,咬伤了我的手臂,如今我负债累累,要给那些被它所伤的人治病,哪儿有钱啊?打算把它卖给屠宰场,能换一点儿是一点儿。”
“汪!汪!”说话间,那狗还凶巴巴的朝着阮浮笙喊了两嗓子。
阮浮笙看这狗已经彻底疯了,并且身上也被打得很惨,估计到不了屠宰场,也会死的。
脑子在这一瞬间,忽然变得十分灵光!
她回想念子逸方才跟她说的话,庞焱早上来安王府的时候,是带着他母亲来的,但他被念长歌安排的张狂所抓的时候,是中午!
而在他被抓之前,就已经将念子逸的母亲重新安置回去了!
这说明了什么?
说明念子逸的母亲实际上就在这天衢大街附近!并不远!
可这么多年了,念子逸手底下的人,都无法找到他的母亲,可见,庞焱这老狐狸,将他母亲藏在了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!
轻易是找不到的,但……要是让一只鼻子无比灵敏的狗去找呢?
还是一条刚死掉的狗!魂魄可以到处飘荡!那些普通狗找不到的犄角旮旯,它说不定也能找到呢?
于是!电光火石之间。
阮浮笙忽然掏出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。
递给那老伯,也算是行一门善事。
“老伯,这狗不如就卖给我吧,我给你一百两银子,比你把它卖去屠宰场划算多了!”
那老伯一愣,似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转瞬,又连忙摆手道。
“不行不行,姑娘你一片好心,老头子心领了,但这疯狗值不了那么多钱,你这钱,我不能收!”
“老伯!你就收着吧!它不是咬了许多人,现在都等着让您赔偿呢?而且您的手臂也受伤了,还是赶紧拿着钱先去治疗吧!”
“可……可是。”那老伯还想再说。
却没想到,阮浮笙眼一横,说了一句实在叫人匪夷所思的话。
“我平生最喜欢吃疯狗肉!越疯的我越喜欢!这狗对我的味儿!一百两啊!值!”</div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