……林云山今借到李轩5元(伍仟元整),借款期限三年。自x年x月x日起,至x年x月x日止。双方约定利息为年息1分5……
若逾期未还,则以利息计入本金计算,年息3分……
笔迹看起来确实是云山大哥的笔迹!
林庚实的眼皮不由一跳,注意看了看落款日期,正是林溪去南都上高中的那年。
那年为了林溪去南都后的生活保障,云山大哥的生活非常俭省,有几次也跟他借过钱周转过。
不过,云山大哥怎么会想到跟关系不怎么样的李轩去借钱?
而且,云山大哥向来诚信,但凡借钱,只有提早还的,没有逾期不还的事啊?
莫不是已经还了款,却一时疏忽或者被哄骗,没有把当初打的借条取回来?
林庚实其实心里已经倾向于云山大哥当时已经还了钱,却没有把借条拿回来这种判断了。
只是,李轩就是李良栋和李茂才兄弟俩的父亲,虽然借贷双方都已经作古,可这借条却还在。
而且这么些年下来,利滚利这么一计算……这下就有些麻烦了!
见林庚实脸色有些不好,李茂才顿时洋洋得意:“怎么样,借条你看到了吧?
当年林云山有急事的时候碰巧遇到我爸,就跟我爸这里借了钱。
我爸相信林云山的人品,后面也一直没催账。谁知道他和我妈走得急,也没把这事交待清楚就去了……”
李茂才假模假样地抹了抹眼角,继续说了下去,“幸好我哥之前就知道这件事,不然这笔账就成了死账了。”
李良栋跟着点了点头:“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。林云山虽然死了,那个林溪不是他的孙女吗?这账可别想赖掉!”</div>